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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3:58:53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的通知》要求,经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

  二、准考证打印

  各位考生请于2021年10月1日-10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dedu.oumakspt.com/apptywb/)打印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一般考生健康管理

  1.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并如实填写《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老师收齐),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2.考试当日,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本人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报考单位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相关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3.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二)特殊考生管理

  1.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3)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3.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三)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

  3.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四)其他要求

  1.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2.参加考试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

  3.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考试期间,请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2.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9/23/art_11982_10293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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