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教育局按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和学校逐级开展评选,并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推荐人选中要确定1名候选人作为重点推荐宣传对象。
二、请各市于11月20日前将获奖候选人《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一式2份,须在申报表上相应位置粘贴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加盖公章的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三、我厅将对各市推荐获奖候选人组织评审,确定2名重点推荐学生,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姜国安,0771—5815212;电子邮箱:gxywjy@126.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2403室;邮编:530021。
附件:1.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
3.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