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14:30:3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教育局按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和学校逐级开展评选,并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推荐人选中要确定1名候选人作为重点推荐宣传对象。

  二、请各市于11月20日前将获奖候选人《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一式2份,须在申报表上相应位置粘贴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加盖公章的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三、我厅将对各市推荐获奖候选人组织评审,确定2名重点推荐学生,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姜国安,0771—5815212;电子邮箱:gxywjy@126.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2403室;邮编:530021。

  附件:1.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

  3.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2522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