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日前,教育部国际司印发了《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中欧、中美和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以上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各类奖学金支持的项目,须在两国高校间正式签署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或院际交流合作协议,其中院际交流合作协议仅限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其他以院系名义签署的协议不予评审。协议中应体现对方国家高校承认其学生在中方高校学习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
2. 项目来华学生须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中方高校学习。其中,中美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学生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欧和世界知名高校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学生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3. 项目合作院校所在地须与项目名称一致,其中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院校应为非美国、欧洲地区国家高校。
4. 欧洲国家高校可推荐非本国的欧洲其他国家国籍学生,其余项目来华学生须为合作院校所在国家国籍。
(二)资助方式
中欧、中美和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使用方式由各校根据交流合作协议内容自行确定。相关款项将由教育部在各校获批项目及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报到人数随奖学金年度经费统一拨付。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 请各院系依据合作院校所在地填写:
2020-21学年度“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报材料(下载)
2020-21学年度“中美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报材料(下载)
2020-21学年度“世界知名大学”专项奖学金项目申报材料(下载)
并于4月30日17:00之前将相关表格发至hy99@zju.edu.cn
2. 咨询电话:87071260
3. 经学校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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