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工作,现诚邀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良好信誉、资金安全防控能力和保障措施的银行卡清算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承建青海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平台内容和功能需求
1.平台监管账户设置支持统一汇缴专户模式和非汇缴专户模式,在统一汇缴模式下支持按培训机构和相应课程维度进行资金核算;
2.培训费的拨付规则支持参数化设置,支持“一课一销”和按时间进度、课时数拨付;
3.支持多层级、多用户管理,能满足全省各市(州)及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需要;
4.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的多维度报表统计和数据分析;
5.支持对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查备案、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及必要的信息公示;
6.支持家长通过微信小程序、平台网页等渠道进行选课、签约、报名、缴费、销课、退费,其中缴费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
7.支持培训机构通过系统进行课程发布及销售;
8.支持通过网页端实现主管部门的监管功能和培训机构的课程管理功能。
二、承建单位资格要求
1.承建单位建设的资金监管平台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承建单位的资金监管平台需有成熟的应用案例(需提供证明材料);
3.承建单位需有稳定的科技研发团队和业务服务团队且设置专岗人员,能够及时响应平台运营期间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业务需求;
4.承建单位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监管资金安全和监管平台稳定运行;
5.承建单位需对监管平台在全省的应用推广提供必要的培训支持;
6.承建单位在获得监管平台合作许可后,承诺在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系统部署及上线运行。
三、承建单位需承诺事项
1.承建单位免费建设资金监管平台;
2.平台运营期间免费提供必要的运维支持服务;
3.对于纳入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强制要求开户;
4.根据省教育厅需求对监管平台进行免费升级改造;
5.在合作期限内,配合省教育厅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各项工作。
四、公开比选时间及程序
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3时,在省教育厅三楼东会议室组织开展方案公开比选,届时将邀请省直有关单位,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州县相关部门和用户代表共同参与。比选形式为:PPT介绍(30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1年10月12日12:00前向省教育厅报名(城西区五四西路35号4楼419室)。省教育厅将组织初审,对初审通过的单位将发送答辩通知。汇报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请各单位自行准备(一式10份),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自行带至会场。
省教育厅结合方案公开比选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青海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承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收费监管平台。初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商定续签协议事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4586
青海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