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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15:06:16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职成〔2021〕14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各高职院校: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持续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招生考试

  1. 扩大生源范围

  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考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仅适用于2021年高职扩招)。在岗乡村医生是指符合《关于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招生对象要求的村级卫生室岗位工作的人员,报考时须填写《山西省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县(区)级卫体局进行身份认定。同等学力者要求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职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仅适用于2021年高职扩招)。其他生源要求同《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0号,以下简称“2020年10号文件”)。

  2. 科学确定招生计划

  根据各高职院校2019年和2020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2021年扩招计划重点向本地本行业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原则上扩招专业应集中在本校5-10个骨干专业。省教育厅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学校申请,对扩招计划进行调整,从严控制国控专业扩招计划。

  3. 做好生源发动和资格审核

  2021年高职扩招安排在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办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另行通知。各市招办、各招生院校要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开展扩招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在岗乡村医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定。县乡两级基层农技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其他生源报考资格审核仍按“2020年10号文件”执行(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见附件3)。

  4. 规范招生录取行为

  各招生院校要继续按照《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晋教职成〔2019〕8号),大力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同时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开扩招招生章程、考试录取办法等。有社会实践经历人员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21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2年春季入学。

  各地、各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严禁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

  二、抓好教育教学管理

  1. 提高教学考核质量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 实现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号)要求,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认真总结2019年和2020针对扩招生源开展教学的经验做法,及时对各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严把教学质量关。

  2.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立足实际开设有关选修课程,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要关注扩招生源的思想动态,统筹推进针对各类生源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

  3. 严格扩招生源分类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结合学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办法。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在岗乡村医生、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等可单独编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 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提升教师面向不同生源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要积极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要求,加快建设符合项目式教学、模块化课程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和专业教师队伍,积极推动教师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变革。要坚持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教学方式,推进“课堂革命”。

  三、做好就业工作

  1. 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教育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扩招生源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要抓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毕业落实率。

  2. 做好就业服务

  各招生院校要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帮扶”、“一生一策”等就业帮扶措施支持优先就业。要推动扩招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要主动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生源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部门要多渠道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鼓励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四、加强条件保障

  1. 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作用,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当地“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院校基本办学条件,适应高职扩招后培养模式和生源结构的变化情况。对各地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中采取弹性学习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按50%折算比例考核。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经费预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招生院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的改造,结合实际扩充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和引进,推进招生院校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开发编制适应扩招生源需要的校本教材和数字教学资源,并向相同专业院校开放共享,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方便扩招生源开展线上学习。

  2. 保障特殊生源学费奖补

  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2021年高职扩招生源中,对符合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要求的基层医务人员按照《关于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1〕2号)给予学费补助。对有子女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按照“雨露计划”资助政策执行。各有关部门、招生管理部门、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高职扩招学费资助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高职扩招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五、加强组织管理

  1. 加大扩招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各招生院校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成果、宣传优秀毕业生、宣传国家扩招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吸引各类人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2. 做好本年度高职扩招工作方案

  各招生院校要系统梳理高职扩招两年来的工作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要加强对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公开考试招生专业、计划、流程等工作安排。

  六、其他

  1. 各招生院校要在10月30日前,将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和扩招院校将修订后的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邮箱。各招生院校要在学校官网设立专栏,发布本校扩招章程、扩招工作方案和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积极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反映实施工作的进展与成果。省教育厅将定期总结推广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

  2. 各招生院校要从10月22日起,每月22日16点前,报送扩招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将盖章扫描PDF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指定邮箱。

  3. 扩招生源入学后1个月内,各招生院校向省教育厅报告有关扩招生源教学组织情况。

  联系人:

  

  省人社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

  鲁建杰

  7676045

  省农业农村厅

  科教处

  李岳峰

  8235097

  省卫生健康委

  基层处

  牛保珠

  3580683

  省退役军人厅

  就业创业处

  李 劲

  8300991

  省乡村振兴局

  科教站

  尚小刚

  7676123

  省招考中心

  高招处

  王慧杰

  4862669

  省学生助贷中心

  

  资助热线

  6080198

  省教育厅

  职成处

  贾琪华

  3046534

  邮箱:sxgzkz@163.com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报名登记表

  3. 2021年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身份认定表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10/t20211011_940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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