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福建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
实施原则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地要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入手,重点解决现阶段人民群众关切的“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根据人口流动的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坚持城乡并重,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均衡资源,提升质量。各地要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均衡发展。更加注重办学质量的提升,坚持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与办学内涵质量建设相结合,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能力。
省级统筹,以县为主。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管理方式。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要做好与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不得将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与升学率挂钩。
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在实施完成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及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全面梳理、核准缺口、摸清底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教书育人环境,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主要目标
2021-2025年,全省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继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消除成果;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实施范围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实施范围应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强化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支持。其中,消除大班额应以城镇为主,寄宿制学校建设以乡镇为主,小规模学校建设应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完全中学高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
重点任务
不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各地要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逐步推进标准班额建设。
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各地要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改善网络设施,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jyyw/jyt/202110/t20211010_5702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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