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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14:34:19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有关县(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

  为交流壮语文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28—29日,10月27日下午18:00前报到。

  二、活动地点

  报到地点:河池市宜州区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黄莺南路1号新市政府旁,电话:0778—3266333。)

  会议地点:宜州区三月花大酒店一楼宜山厢会议室。

  观摩地点:宜州区祥贝乡中心小学、宜州区洛东镇坡榄小学。

  三、参加人员

  各有关县(区)壮语文教研员、开设壮语文课程学校的壮语文教师,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专家(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活动内容

  (一)观摩宜州区有关学校壮语文课。

  (二)参观祥贝乡中心小学、洛东镇坡榄小学校园文化建设。

  (三)举行专家专题讲座。

  (四)组织开展评课、教学交流研讨。

  (五)专家对观摩课进行点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我厅主办,宜州区教育局承办,请宜州区教育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由承办方统一负责,往返差旅费回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请各有关县(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活动,并于10月15日前将《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宜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子信箱:318845989@163.com。

  (四)活动举办期间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具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活动:在活动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人员。

  未尽事宜,请与宜州区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韦金科,0778—3188499,18977811555;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一鸣,18154523307。

  附件:1.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名额分配

  2.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回执表

  3.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日程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名额分配

  宜州区21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20人)

  环江县7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6人)

  东兰县7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6人)

  天峨县6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5人)

  巴马县3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2人)

  都安县5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4人)

  大化县3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2人)

  凤山县6人(教研员1人、壮语文教师5人)

  广西师范大学1人(侯莉敏,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南宁师范大学4人(人员待定)

  

  附件2

  2021年壮语文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回执表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367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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