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21年各市申报五星级的63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定级。根据评估结果,经研究,省教育厅拟命名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中航城分园等51所幼儿园为“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10月1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26901508
通信地址:辽宁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