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原定于2021年10月16—17日在南宁举办的2021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西赛区决赛调整至2021年10月23—24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选手
具体名单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西赛区决赛选手名单的通知》。
二、比赛方式
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广西赛区选拔赛有关事宜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12号)。
三、时间安排
详见比赛日程安排表(附件1)。
四、比赛地点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
五、相关要求
(一)参赛选手材料报送。为确保比赛质量,请各有关市教育局、各相关高校做好选手参赛信息及演讲稿(选手参赛信息是评委进行评分及遴选广西代表队的部分参考依据,请认真如实填写;演讲稿可与初赛、复赛时的演讲稿不同,但必须原创,我厅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选手的演讲稿存在抄袭等行为,将取消其决赛资格并通报批评选手和其指导老师以及选手所在市教育局或高校)的收集汇总工作并进行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组别+选手姓名+信息一览表(演讲稿)”形式命名文件后,于10月18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gxf@gxau.edu.cn,逾期不提交或者未经审核直接由个人提交的,我厅不予受理。
(二)请广西艺术学院做好承办比赛的相关工作。请各有关市教育局、高校认真做好选手参加比赛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参赛选手按照要求顺利参加比赛。
(三)参赛选手、指导老师及陪同家长往返南宁及在南宁市比赛期间产生的费用由选送单位负责。南宁市外参赛选手及陪同人员可于10月22日下午到艾美酒店(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4—1号)办理登记入住。
(四)请各有关市教育局、高校在组织选手参赛过程中严格落实自治区和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
未尽事宜,请与本次活动联络员联系:广西艺术学院杨老师、0771—5578257、15177908017;畅老师、0771—5574083、18577796693;自治区教育厅唐老师、0771—5815105、13978618417。
附件:1.比赛日程安排表
2.决赛选手参赛信息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比赛日程安排表
赛程 | 时间 | 具体安排 | 备注 | |
报到 | 10月22日 | 15:00-18:00 | 全体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报到 |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校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等原件进行签到。 |
19:30—20:30 | 赛前培训及抽签 | 全体指导老师和参赛选手须到场参加赛前培训;演讲比赛选手抽签确定23日第一轮比赛出场顺序,知识竞赛选手抽签确定23日第一轮的分组及座位号。 | ||
开幕式 | 10月23日 | 8:20-8:40 | 比赛开幕式 | 全体指导老师、参赛选手须到场参加开幕式。 |
知识竞赛 | 10月23日 | 8:40-12:00 | 小学组第一轮: 必答题与抢答题 | 比赛结束后公布成绩。 |
初中组第一轮: 必答题与抢答题 | ||||
高中组第一轮: 必答题与抢答题 | ||||
14:30-16:30 | 高校组第一轮: 必答题和抢答题 | |||
16:30—17:00 | 抽签 | 晋级第二轮的选手(各组第一轮前3名)抽签确定第二轮比赛出场顺序。 | ||
10月24日 | 8:30-11:30 | 第二轮:主观题 |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依次进行。 | |
演讲比赛 | 10月23日 | 8:40—12:00 | 高中组第一轮: 主题演讲 | 比赛结束后公布成绩。 |
高校组第一轮: 主题演讲 | ||||
14:30-16:30 | 小学组第一轮: 主题演讲 | |||
初中组第一轮: 主题演讲 | ||||
16:30—17:00 | 抽签 | 晋级第二轮的选手(各组第一轮前5名)抽签确定第二轮比赛出场顺序,同时组委会公布命题演讲题目。 | ||
10月24日 | 8:30-11:30 | 第二轮:命题演讲 |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依次进行。 | |
颁奖典礼 | 10月24日 | 11:30—12:00 | 颁奖典礼 | 全体指导老师、参赛选手到场参加颁奖典礼。 |
专项培训 | 10月24日 | 15:00—17:30 | 一等奖选手专项培训 | |
返程 | 10月24日晚-25日 | 返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