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拓宽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丰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形式,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省教育厅定于11月中旬组织举办全省高校学生校园心理剧大赛,请各高等院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按照要求做好大赛各项工作。
附件:1.2021年青海省高校学生校园心理剧大赛实施方案
2.青海省高校校园心理剧大赛信息表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2021年青海省高校学生校园
心理剧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剧”梦青春 献礼百年
二、大赛目的
旨在推动新时代全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丰富全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式,增强全省高校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知识水平,提升心理情景剧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的教育意义,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三、主办单位
青海省教育厅
四、承办单位
青海民族大学
五、竞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省属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学生社团等。
(二)具体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每所本科院校选报2部、每所高职院校选报1部心理剧参加比赛。
2.剧本内容:以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择业等真实情景中遇到的困扰、矛盾、烦恼为素材编写剧本。剧本要求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主题突出,语言生动,贴近学生实际,有感染力和创造性。
3.剧本表演:心理剧可采用音乐剧、话剧、小品、哑剧、歌舞剧等多种表演形式,表演真实自然,紧凑流畅,能够展现学生心理现象的发展变化的过程,让观众在身临其境的状态中获得领悟。各参赛单位自备比赛需要的各种道具、服装等。每个作品表演时间限制在12分钟以内。
六、赛事安排
本次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2021年10月29日前)
采用提交心理剧剧本的方式,通过评审剧本主题、内容、剧情等,选出前15名。剧本提交至mxxpsy@qq.com。
(二)复赛阶段(2021年11月6日前)
采用剧本表演录像展演的方式,通过评审情景剧的形式、表演、情景营造等,选出前9名。
(三)决赛阶段(2021年11月12日14:30-17:30)
采用现场表演,综合评审主题、内容、方法、演技、态度及现场氛围等。决赛地点为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设优秀奖。各奖项演员名额视参赛剧目确定。
八、评审要求
本次大赛三个阶段的赛事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采用专家评审组打分的方式,分别对作品主题、内容、方法、演技、态度等进行打分,评出优秀作品,公示评审结果。对大赛有异议的由各校报竞赛组委会核查,竞赛组委会在异议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九、大赛组织机构
成立竞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梅 岩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任延明 青海大学副校长
冶成福 青海师范大学副校长
尕宝英 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
盛宗煜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委 员
唐于峰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党委书记
景海平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
赵建中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黄 平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姜有生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东林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 林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庆武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马世辉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秀琴 青海民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青海民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张秀琴同志兼任秘书长。
十、大赛相关要求
(一)竞赛成绩评定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组负责,竞赛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审专家参与成绩评定。
(二)请各高等院校根据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参赛选手最终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学生参赛资格。
(三)竞赛组委会拥有本届竞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此文件及相关附件请在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jyt.qinghai.gov.cn/),竞赛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将陆续在省教育厅网站发布。
各高等院校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校园心理剧的信息表(见附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mxxpsy@qq.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童 玲
联系电话:0971-6300090
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叶长春 马晓霞
联系电话:0971-8802749
附件2
青海省高校校园心理剧大赛信息表
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 作品名称 | 负责人 | 指导老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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