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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和专业群申报数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9 13:51:20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64号),经院校填报、数据审核等程序,拟将平台认定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公示期内,各相关院校可登陆申报平台进行查看,如有异议,可在平台中提出质疑并说明原因,被质疑院校需做出回复,质疑方对回复同意则点击同意,如仍存在分歧,将组织专家进行仲裁。数据质疑需由学校提出。

  联系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硕虹络

  联系电话:13654002911

  平台技术支持:王嘉

  联系电话:13840994793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zwgk/gsgg/202110/t20211018_4291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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