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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9 14:04:19作者:佚名来源: 吉林省教育厅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减”半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3号),现将我省10月上旬“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予以公式,请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10月18日至1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吉林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和传真:0431-8890530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1012室

  邮编:130051

  

  

  附件:

  

  吉林省10月上旬“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

  

  1.基本情况。我省共6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70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882个,均为线下。

  2.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我省370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建立了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作业时间控制达到标准要求且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我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均全部开展课后服务且服务时间达到标准要求。截至10月15日,65个县(市、区)建立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3.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情况。截至10月15日,我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500个;全面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2627个;实行培训预收费风险管控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93个;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55个;清理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314个;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61个;69个县(市、区)全部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措施,接到群众举报“双减”问题线索并办结数量74个。

  


原文链接:http://jyt.jl.gov.cn/zwgk/ggl/202110/t20211018_8250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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