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一批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项目的通知》(闽教思〔2021〕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增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思〔2021〕5号)要求,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确定,厦门市欧森营地·香草园等10个单位入选我省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福州市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0个单位入选我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漳州市福建土楼(南靖)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中心等4个单位入选我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现予以公示(入选名单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材料内容需具体翔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以便核查,匿名、冒名或超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091471、87846705(传真)。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350003)。
附件:
1.第二批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拟入选名单
2.第四批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拟入选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