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工作,省教育厅于9月30日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邀请银行卡清算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免费为我省承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
根据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共有六家单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进入最后答辩评审环节。我厅于10月15日邀请各方面专家对六家单位按程序进行了现场比选,经专家认真评审,研究确定招商银行西宁分行为青海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承建单位。
向参与青海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比选的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希望继续关心支持青海教育事业。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71-6313279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