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536号
各区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区要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公布市、区、校三级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区要按照分配名额(见下表)推荐候选人,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三、各区教委可根据候选人情况,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一名(记入本区名额,无突出者可以不报)做为向全国重点推荐宣传人选,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另附候选人的生活、学习照片和影像宣传等资料。
四、各区教委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候选人申报表、汇总表、照片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可双面打印)及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市教委邮箱hjy@jw.beijing.gov.cn,同时将纸质版一份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
《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模板,可登陆中国福利会网站(www.cwi.org.cn)首页左侧浮窗“宋庆龄奖学金”,点击“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和汇总表”(左侧中下位置),进入下载。
市级举报电话:6607506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