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晋教师〔2017〕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2号)要求,全省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申报115项教学成果,共评审出特等奖12项,一等奖23项,二等奖34项,共计69项(详见附件)。
现将2021年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拟获奖成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1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在公示时间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武建京,0351-3340008
杨皓天,0351-304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