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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到2030年陕西将培养10万名“三级三类”骨干教师

发布时间:2021-10-20 23:20:55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日报》2021年10月20日(记者 郭妍)题:到2030年陕西将培养10万名“三级三类”骨干教师

  10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新时代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促进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陕西将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具有陕西特色的骨干教师队伍和优秀教师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到2030年,全省将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类为主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进一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培养造就10万名骨干教师,带动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获得“三级三类”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造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进入骨干教师培养序列的教师,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3年方可流动。对3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骨干教师,取消相关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地区或乡村学校“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

延伸阅读: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

  

  (责任编辑:张晨悦审核:刁巧燕)

  

  转载链接: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110/20/content_768361.html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mtsj/202110/20/117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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