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拟推荐申报专利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10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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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