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工程专修学院办学许可证于2014年底到期,7年来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告,该校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周雨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gsgg/202110/25/19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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