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544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各区教委、考试中心,各有关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和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培养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认真落实高职扩招的各项任务
(一)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
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主要面向退役军人。补报名条件与全市高考报名条件一致,即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0〕13号)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拟报考者,可按要求到招生高校进行报名。
(二)做好高职扩招的考试工作
继续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继续按照我市高职自主招生模式进行,由各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三)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报名资格审核,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与不实承诺等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招生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四)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严把教学质量关。
(五)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高校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首都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招录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各高校要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提高毕业生就业本领。
三、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高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要按照“统一认识,明确方向,质量为先,系统推进”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学校)高职扩招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各单位和高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人群动员和补充报名工作,各高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各项考试招生及有关政策。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高校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要加强信息公开公示,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我委将加强招生环节全过程监督,对有违规招生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