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刘琴)“我很感谢国家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让我能提高学历、提升能力、开阔眼界,我将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学习。”南宁师范大学2019级新闻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小覃说道。今年9月,小覃从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毕业,来到南宁师范大学,将在这里完成2年的本科学业。
2021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按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门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高校精干力量成立普通专升本工作专班,多渠道广泛开展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021年4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有关高校启动普通专升本工作,同期启动“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在我区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中,安排2000个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2021年4—7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各有关高校制定本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要求和工作程序进行推荐、选拔,经过组织学生报名、校内公示、向本科高校推荐、本科高校审核、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提交党组会审议等一系列程序,确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名单并发文公布,最终录取了5520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完成此项任务。
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将继续指导相关高校做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升本后的培养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求相关高校加强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的关心、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困难,使学生安心学习,实现更好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