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习水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开展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力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机制
一是制定《习水县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县长任委员会主任。二是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县政府办,由政协副主席任督导室主任,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委员、县人民政府督学任副主任,统筹开展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具体负责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真正实现管、办、评分离。三是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年度预算,2021年已划拨30万教育督导经费到县政府办统一列支。
二、建强队伍。
一是健全督导队伍。习水县按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县人民政府聘任的程序共计聘任专兼职督学64名,所聘督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管理。二是规范制度管理。制定《习水县督学管理实施意见》和《习水县督学工作考核细则》,按年度对督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督学按规定解除聘任关系。并将新聘督学中专职督学的绩效工资提留到当地县教育局,按期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制定《习水县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按照每名责任督学包保学校不超过5所的标准,对全县290所公民办学校(园)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三是加强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集中培训6次,共计培训48学时,培训内容涉及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学校管理、督导工作要求等。
三、强化督导
按照教育督导、督政、督学的功能,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现状、幼儿园收费权力下放及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春秋季开学工作情况、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五项管理”工作情况、“双减”工作情况等共10轮专项督导,涉及全县26个乡镇(街道)、各教育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公民办学校(园),实现全覆盖、零遗漏。下发督导通报7期,上报督导专报10期,共计通报表扬学校(园)28所、校外培训机构7所、个人24人次;通报批评乡镇(街道)2个、学校(园)41所、校外培训机构24所、个人12人次,约谈校长14人次,兑现责任金16500元。通过教育督导,乡镇(街道)和教育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情况的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整体向好。
下一步,习水县教育督导工作将坚持以“督”为辅,以“导”为主的原则,以建一支队伍,抓一批典型,创一批示范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实现教育督导“长牙齿”的功能,助推习水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