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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师在线:2021年第八十一期文字实录

发布时间:2021-11-03 19:31:50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日10:00-11:00,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第八十一期举行。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编辑室工作人员在线实时回答了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以下是文字实录。进入访谈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周举办两期,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11:00。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09:18]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10:00]

  [网友]:秦老师,我是一名学生家长,我家孩子明年高考,我们全家都想让她报陕西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请问一下,以后毕业了可以不在陕西任教吗?[10:09]
[秦老师]:您好,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跨省任教:(一)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的; (二)在校就读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迁移至省外随迁任教的;(三)毕业前已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迁移到配偶所在地中小学任教的。[10:13]

  [秦老师]:申请跨省任教需在毕业当年的3月1日至5月30日,填写《陕西籍国家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培养院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和拟跨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跨省就业手续。[10:15]

  [秦老师]:非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申请跨省任教。服务期满申请跨省任教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10:17]

  [网友]:请问一下幼儿园收费是谁规定呢?有没有个基本的标准呢?[10:21]

  [秦老师]:您好,幼儿园收费实行属地分类管理。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10:25]

  [秦老师]: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改、教育、财政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抄送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10:29]

  [秦老师]: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应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 3-5 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10:29]

  [秦老师]:实行等级管理的公办幼儿园,不同等级的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市、区)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10:32]

  [网友]:我要投诉!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老师体罚学生,就因为我头发长了点,没有及时剪,班主任就把我叫出去罚站两小时,还对我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我觉得我的身心都受到了伤害。[10:32]

  [秦老师]:您好,《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10:35]

  [秦老师]:对老师的违规违法行为,可以向学校领导或者向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学校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10:37]
[网友]:老师好,前段时间我看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想问一下,这个政策对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具体有哪些重要改革举措呢?[10:39]

  [秦老师]: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形成覆盖全面、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10:40]

  [秦老师]: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指导意见》明确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设置正高级实验师,优化职称层级设置,打通实验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二是完善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评价导向,《指导意见》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倾向,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对所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实验技术人才,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评价使用,畅通人才发展通道。[10:43]

  [秦老师]: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指导意见》吸收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践成果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探索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将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实验技术人才潜心研究,作出突出贡献。[10:44]

  [秦老师]:四是加强职称评审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明确评审专家责任,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利益冲突回避、履职尽责考核、动态调整等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突出评审公正性。[10:46]

  [秦老师]:五是强化结果应用。《指导意见》要求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紧密结合,将通过评审的实验技术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实现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加强岗位考核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10:46]

  [网友]:您好,我是一名小学数学老师,我想评选教学能手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10:49]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及各年度评选文件,校、县(区)、市、省逐级赛教,层层选拔。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学历合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教龄三年以上,具备初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级,近三年接收县级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16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详情您可在工作日向我厅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 029-88668929。[10:53]

  [网友]:秦老师,我是一名准高职学生,请问现在高职院校的励志奖学金的发放比例是怎样的?还有,助学金平均是个什么水准?[10:56]

  [秦老师]:您好,为促进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培养更多技能人才,结合高职扩招,从2019年开始,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000人增至1.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至3.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扩大至23.7%,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并同步提高本科院校学生补助标准。同时,设立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从2019年起每年奖励2万人。上述政策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10:59]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下期“秦老师在线”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再见![11:01]

  (责任编辑:周雨曦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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