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中医药大学
湘杏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1〕133号
湖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举办者变更的请示》(湘教〔2021〕60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举办者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