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首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自主申报、县(市、区)审核、设区市推荐和省级遴选等环节,拟确定“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90个单位为首批“浙江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确定的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基地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571-88008939,电子邮箱:724433484@qq.com。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