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会计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复杂性、欺骗性和危害性,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资金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尤其在寒暑假期间,务必要坚持“见人见字见章”,不得以邮件、QQ、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指令拨付资金。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拨付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履行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出纳人员在汇出大额资金前要依据审批材料与财务负责人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二、全面开展自查。对照学校内部控制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列出的相关事项,对资金支付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漏洞和监控盲区,不断完善资金管控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三、广泛开展宣传。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在会计人员中广泛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宣传范围,巩固宣传效果。有条件的单位可主动要求公安部门到单位开展集中宣讲。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