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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3 01:55:47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地推荐的优秀区域可为设区市或所属县(市、区),优秀学校可为辖区内的中小学,且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edu.cn)积极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已获得2018-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指标

  每个设区市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1个、学校不超过5所,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1个、学校不超过1所。各地推荐优秀区域时至少推荐1所该区域的学校为优秀学校,作为该区域的典型案例(往年已有获评优秀学校的区域除外)。

  三、推荐标准

  各地要按照《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自评表》(附件1)、《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自评表》(附件2)所列评价指标,组织开展本地优秀区域和学校的遴选工作,并对所推荐的优秀区域和学校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3个区域、15所学校。

  四、报送材料

  (一)《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自评表》《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自评表》,每区域、每校填写1份,报送电子版。

  (二)《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附件3)每区域每校填写1份、《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汇总信息表》(附件4)每市汇总填写1份,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五、推荐申报时间

  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9日前发送至我厅科信处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1月21日前寄达我厅科信处。

  联系人:黄杰、刘心悦,电话:0591-87091406、87091208,邮箱:jytxxh@fjsjyt.cn,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区域自评表

  2.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学校自评表

  3.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

  4.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汇总信息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11/t20211112_57724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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