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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首届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3 03:06:43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积极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6号)及我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全省首届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鼓励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广泛交流经验,示范引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塑爱党爱国爱军精神。

  二、推荐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7〕4号)《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确定的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

  三、案例要求

  (一)紧密围绕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基本要求,反映学校国防教育整体工作情况,体现国防教育内容融入到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融入到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课、体育课等课程中的成果和成效。

  (二)体现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实效性、典型性的政策、举措和经验。案例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按要求格式(见附件1)进行整理。

  四、推荐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组织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符合要求的3个典型案例予以推荐(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一)。各普通高等学校本着自愿原则申报。

  (二)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在2022年3月11日前将推荐的典型案例和汇总表(见附件2)的纸质文本寄送至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行政楼西楼102室思政国防科(省学生国防教育基地<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gfj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阶段组、高职高专组、本科组5个组别,各组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主办单位将在2022年举办的全省学校国防教育交流周上向获奖单位颁发牌匾,并择优推荐参评第三届全国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

  

  附件1.全省首届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格式.doc

  

  

  附件2.全省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汇总表.doc

  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王海13984400315

  联系人:贵州师范大学武装部,李伟13984008035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2_71650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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