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拟培养中小学名校长120名。现就做好培养人选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现任正职校长。
二、推荐条件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执行。
三、推荐名额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1.各市教育局要按照个人申报、县级推荐、市级遴选、组织推荐的原则,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确定本市推荐人选(有关省直单位自行组织推荐),推荐人选确定后应公示5个工作日。
2.省教育厅对各市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统筹确定遴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培养人选。
五、推荐材料
(1)推荐人需提交材料
1.《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第二期)》(附件2)。
2.被推荐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师德师风和现实表现证明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校长任命文件、2016年(含)以来的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2016-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4.教育科研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限报3项,论文或个人教育专著不超过3篇)。
5.个人所获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证书复印件,任校长以来学校所获荣誉或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听课评课和组织教师提高培训情况。
7.其他能够体现本人教育理念、办学思想、管理经验、办学特色和业绩、示范引领作用的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格式由各市确定。复印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需提交《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第二期)》(附件3)电子版。
请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以邮政快递方式邮寄至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潘慧娟 李鹏
联系电话: 0351-7676630
电子邮箱:jsgzc@sxedc.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省直机关滨河办公区B座2023房间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