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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配足配齐劳动教育教师

发布时间:2021-11-20 06:15:01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记者 李见新)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每年五一劳动节后第一周为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周,以集体劳动为主;六一儿童节前后,集中展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技能和劳动成果;高校可灵活安排劳动教育周或劳动教育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教育要求。

  河南要求,大中小学要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普通高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价内容涵盖学校开齐开足劳动课、学生参与劳动活动和掌握劳动技能等情况;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在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中,强化对劳动教育实践操作能力的评价。

  河南要求,要合理核定教师编制,根据需要配备劳动教育专职教师,配足配齐劳动教育教师;成立劳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多形式聘用兼职劳动教育教师,建立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教研员队伍。高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师范院校要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同时,聘请大国工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或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在学校设立劳动教育工作室。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111/t20211115_579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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