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省教育厅开展了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确定我省28个首批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单位(详见附件1),并梳理汇总了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详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附件:1.2021年辽宁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单位名单
2.2021年辽宁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清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