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审核,现将各校上报的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于11月24日前向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写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核查。
收件人:刘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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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吉林省2021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2.吉林省2021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