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21日—26日对杭州市钱塘区等9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具体名单通告如下:
杭州市钱塘区、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市北仑区、温州市瓯海区、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上虞区、诸暨市、兰溪市。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电子邮箱:ddjxxc@moe.edu.cn。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71-88008893,电子邮箱:ddc@zjedu.gov.cn。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