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福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闽教督〔2020〕4号),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19日组织对晋江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0591-870915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