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1〕67号)精神,按照相关标准,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371-69691083。
附件:1.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拟认定名单
2.河南省首批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复评拟通过名单
2021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11-18/2349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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