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专家遴选推荐,决定组建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西代表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筹备组成员
组 长:李辉善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组长:陆建武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韦海韬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成 员:马焕灵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卢明威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副院长、教授
苏敬杰 广西艺术学院学工部(处)部(处)长、就业办公室主任
二、广西代表队成员
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西代表队由领队、指导教师、主力队员和预备队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市教育局、相关高校认真做好本地本校广西代表队员和指导老师参赛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相关人员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顺利参加有关比赛。
(二)请广西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广西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基地(南宁师范大学)做好广西代表队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广西艺术学院做好参加全国赛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代表队全体队员要按照自治区指导团队和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训练,积极做好各项参赛准备,确保在全国赛中赛出应有的实力和水平,展现广西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法治素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广西争光添彩。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育厅黄老师联系:0771—5815103、15277853066。
附件:1. 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西代表队领队、指导教师及主力队员名单
2.参加选拔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西代表队预备队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西代表队领队、指导教师及主力队员名单
序号 | 身份 | 姓名 | 单位 | 指导老师 |
1 | 领队 | 黄靖倪 | 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 | |
2 | 演讲选手 | 韦梦瑶 | 梧州市新兴小学 | 梁汶蕴 |
3 | 邝楚涵 |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 | 陆兴群 | |
4 | 黎洪宇 | 梧州高级中学 | 谢巧明 | |
5 | 吴敏 | 广西师范大学 | 贺馨宇 | |
6 | 知识竞赛选手 | 周森港 | 防城港市实验小学 | 李杰 |
7 | 蓝国轩 | 梧州市第五中学 | 罗娟娟 | |
8 | 陈 信 | 钦州市第二中学 | 林桂标 | |
9 | 胡诗琦 | 南宁师范大学 | 权大国 | |
10 | 演讲比赛团队导师 | 马焕灵 |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 |
11 | 段明广 |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 ||
12 | 知识竞赛团队导师 | 覃淮宇 |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所所长 | |
13 | 权大国 |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副教授 | ||
序号 | 身份 | 姓名 | 单位 | 指导老师 |
1 | 领队 | 黄靖倪 | 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 | |
2 | 演讲选手 | 韦梦瑶 | 梧州市新兴小学 | 梁汶蕴 |
3 | 邝楚涵 |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 | 陆兴群 | |
4 | 黎洪宇 | 梧州高级中学 | 谢巧明 | |
5 | 吴敏 | 广西师范大学 | 贺馨宇 | |
6 | 知识竞赛选手 | 周森港 | 防城港市实验小学 | 李杰 |
7 | 蓝国轩 | 梧州市第五中学 | 罗娟娟 | |
8 | 陈 信 | 钦州市第二中学 | 林桂标 | |
9 | 胡诗琦 | 南宁师范大学 | 权大国 | |
10 | 演讲比赛团队导师 | 马焕灵 |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 |
11 | 段明广 |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 ||
12 | 知识竞赛团队导师 | 覃淮宇 |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所所长 | |
13 | 权大国 | 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