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开放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商发〔2021〕23号)要求,我厅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集体、个人和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教育厅机关党办和四川省教育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反馈。
联系电话:028-86110841,028-86125010;邮箱:scjytdb@126.com,scsjyt@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