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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追加、调整 和收回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7 01:38:1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调整和收回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教函〔202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变更的,请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等文件规定重新编报绩效目标,填写《2021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前报送正式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至邮箱:jyt2310@163.com,同时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调整和收回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教函〔2021〕32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8383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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