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边境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落实“十四五”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全区各设区市城区及有关高等院校附属幼儿园遴选40所优质幼儿园与边境县(市、区)40所幼儿园结对共建,推进边境地区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项目周期为3年,每年给帮扶幼儿园安排专项经费10万元左右。
二、遴选对象
(一)帮扶幼儿园。全区各设区市城区及有关高等院校具有一定办园规模、师资力量雄厚、办园富有成效的公办幼儿园。
(二)受援幼儿园。8个边境县(市、区)具有一定办园规模的乡镇或村公办幼儿园,其中应优先安排0—3公里公办幼儿园。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帮扶幼儿园的申报推荐。先由各设区市城区教育局推荐本
城区优质幼儿园,再由设区市教育局择优报送我厅,每市报送4—5所,也可以由各设区市城区幼儿园结合实际自愿申报,经城区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我厅。高等院校根据需要报送所属幼儿园1—2所,或由高等院校附属幼儿园自愿申报,经主管高等院校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我厅。
2.受援幼儿园的申报推荐。8个边境县(市、区)每县推荐5所受援幼儿园(优先推荐0—3公里公办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送我厅。
(二)审核确定。我厅对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帮扶幼儿园、受援幼儿园名单,并正式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高等院校将申报表(附件1、2)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Word版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至我厅民族教育处邮箱:mjc@jyt.gxzf.gov.cn。
(二)各申报幼儿园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推荐遴选资格。请各市县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一鸣,0771—5815198;王浩文,0771—5815199。
附件:1.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项目帮扶幼儿园申报表
2.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项目受援幼儿园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