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础教育 > 池州市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

池州市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04 11:12:49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为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要求,池州市结合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由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出台池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课后服务费的收取,要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费实行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学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绩效考核办法、经费使用及补助发放方案等情况报所属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在校内公示。要按照“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的要求,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在收费前向学生及家长公示。

  办法强调,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学校要加强收费票据管理, 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相关人员补助,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课后服务人员补助分配方案(办法),报当地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学生因故转学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课后服务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实际在校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截止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1学期按5个月计算,1个月按30天计算。

  办法强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管理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在课后服务费收费及使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邱红娜特约通讯员:胡江华)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cjy/404921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