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精神,经个人申报、高等学校初评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共遴选出拟授奖成果75项,其中,特等奖6项、一等奖23项、二等奖46项,现予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省教育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调查、核实和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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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