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基教〔2021〕120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教育、发展改革、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好对中小学教辅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教育部门要及时认真指导教辅选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教辅价格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强化对教辅出版、印刷、发行各环节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教辅材料的市场监督管理。各市在对中小学教辅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小学教辅管理政策规定,积极维护中小学教辅使用管理的规范有序局面,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相应主管部门。
2022年春季学期高一年级学生选用《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新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标编写)》(附件2)中的教辅品种,其他年级选用《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附件1)中的教辅品种。
请各市教育局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本市选用的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品种目录的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邮箱:jczx@jyt.gxzf.gov.cn。联系人及电话: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谢俏静,0771—5815197;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黄雪勤,0771—581513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蒙星霖,0771—2328846(负责价格相关工作)。
附件:1.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
2.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新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标编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