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定于12月3、4日进行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实验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申报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
答辩具体报到时间见相应系列的答辩须知(附件1—3)和答辩安排表(附件4—6),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答辩人员需持答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参加答辩。请答辩人员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答辩。
(二)答辩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答辩地点
参加答辩。所有答辩人员须打印并提交本人“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
(三)所有答辩人员需自行打印并签署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7),于答辩当天按要求提交。
(四)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五)答辩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答辩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答辩地点周边无早餐供应,建议答辩人员提前用早餐。
(二)由于场地限制,本次答辩无法安排停车区域,建议答辩人员绿色出行。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具备参加现场答辩条件的申报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申请视频答辩。请申报人于12月3日上午12:00前将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盖章后发到指定邮箱:gxjytzgb@163.com,未按要求配合做好视频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771—5815208,13737080960。
附件:1.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答辩须知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答辩须知
3.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答辩须知
4. 2021年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答辩安排表
5.2021年中职教师系列正高答辩安排表
6.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答辩安排表
7.个人健康承诺书
8.中共南宁市委党校交通提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