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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00:18:20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辽教办〔2021〕438号

  各市教育局、沈抚改革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要求,我厅决定举办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学生及教育系统业务指导机构相关人员。

  二、活动项目

  活动分设教师创新教学项目和学生创造学习项目。

  (一)教师创新教学项目

  教师创新教学项目分为个人和团队两类。

  1.个人类(教学创新课堂、跨学科融合案例、项目式教学案例、微创新案例、线上线下融合案例)是指以教师为参与主体的,能够体现出在教学中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的课堂实录或教育教学创新案例。鼓励基于移动终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类、信息化学科工具、创客空间、网络学习空间等环境和手段,围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创新。个人类项目还需提交教学设计方案(项目或方案报告)、教学资源、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反思等。

  2.团队类(教改创新团队)是指教师构成的教学改革创新研修团队。团队分工合理,能在信息与通讯技术支持下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和研修培训,并取得一定成果。团队类项目需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和研训视频。

  (二)学生创造学习项目

  学生创造学习项目分为案例和社团两类。

  1.案例类(STEAM学习案例)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真实的问题情景,综合利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人文艺术等学科知识,小组合作探究、动手实践,经历分析方案、搜集资料、分析数据、设计解决方案等迭代活动,最终形成方案或作品。STEAM学习案例需提交学习方案、研究报告及学习过程材料。

  2.社团类(科技创新社团)是指学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要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支持学生学习和创造,丰富学生生活,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或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社团。科技创新团队需要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和作品实例的电子档案。

  三、活动安排

  1.教师创新教学项目。沈阳、大连市限报80件作品,其他市限报60件作品,辽宁教育学院直属学校不分类别,限报5件;其他省属中小学校不分类别,限报2件。每件作品不超过3名教师,每个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

  2.学生创造学习项目。沈阳、大连市限报60件作品,其他市限报40件作品,辽宁教育学院直属学校不分类别,限报5件;其他省属中小学校不分类别,限报2件。案例类每件作品不超过5名学生、指导教师2人;社团类作品每个团队不超过8名学生,指导教师2人。指导教师应为中小学校或教育系统业务指导机构在岗教师。

  3.活动设作品荣誉奖和组织荣誉奖。每个活动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各组织单位报送作品及获奖情况,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个人”,其中“优秀个人”为优秀组织单位该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辽宁教育学院、省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学院)所属学校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评选作品报送及优秀作品观摩展示等工作。

  2.本次活动由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具体承办。经专家评审出的优秀作品、优秀教师团队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将参加2021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优秀作品展示会。

  3.本次活动不接收个人报送作品,所有作品均由活动组织单位统一报送。按照活动指南(附件1)要求,各活动组织单位要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3月20日期间通过登录活动网络平台(http://lnict.i3done.com)指定账号上传作品完成报送工作。

  4.教师创新教学项目中教学创新课堂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跨学科融合案例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5),项目式教学案例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6),微创新案例的作者需要填写《登记表》(附件7),线上线下融合案例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8),团队类教改创新团队的主持人需填写《登记表》(附件9);学生创造学习项目中STEAM学习案例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10),科技创新社团需填写《登记表》(附件11),以上表项信息需随作品一同提交至活动平台。

  各活动组织单位要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2021年12月30日前提交《作品汇总表》(附件3),提交时要将材料电子版和加盖组织单位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省电化教育馆指定电子邮箱。可登录辽宁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ln.gov.cn/)下载上述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杜娟、石雪飞

  联系电话:13940226658024-865912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ndjgghb@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发展规划部(沈阳师范大学信息技术中心606室)

  邮政编码:110034

  附件:1.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指南

  2.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3.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

  4.教师创新教学个人类项目(教学创新课堂)登记表

  5.教师创新教学个人类项目(跨学科融合案例)登记表

  6.教师创新教学个人类项目(项目式教学)登记表

  7.教师创新教学个人类项目(微创新案例)登记表

  8.教师创新教学个人类项目(线上线下融合案例)登记表

  9.教师创新教学团体类项目(教改创新团队)登记表

  10.学生创造学习案例类项目(STEAM学习案例)登记表

  11.学生创造学习社团类项目(科技创新社团)登记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抄送:辽宁教育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zwgk/zxtz/202112/t20211208_441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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