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1〕7号)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经园所自评、县级复核、市级推荐、省级评估,拟认定吉林大学附属第四幼儿园等40所幼儿园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现将拟认定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书面或电话反映的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来信来电受理部门: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30051;联系电话:0431-88904889。
附:拟认定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