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2月3日下午,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法警等都是由霍邱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的学生担任的。
“模拟法庭”活动现场参照真实的审判法庭进行实景布置,模拟的案件是:张三、李四小学同班、初中同校,在校期间曾发生过矛盾,张三一直耿耿于怀,找李四的麻烦。2021年4月8日下午,张三、李四在微信上互相辱骂,并邀约打架。下午5点左右,双方带人在城关镇卧阳景观带相遇,发生争吵,进而持器械进行互殴,造成三人轻微伤,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四)的规定,张三、李四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有序把控庭审节奏和纪律,“公诉人”字正腔圆地宣读起诉书,依法指控两名“被告人”互殴的犯罪事实,并逐一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有理有节地进行辩护。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法定代理人”态度诚恳地反思自责,“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休庭期间,审判人员结合被告系未成年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了评议,随后继续开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三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整个庭审历时近30分钟,审判过程客观公正、气氛庄严肃穆,台上的学生真正融入到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台下的学生认真观看庭审过程,身临其境感受到审判的庄严,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教育。在随后的县电视台记者的采访中,同学们纷纷谈了自己的感想。
担任辩护人的童可馨同学说:“我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电视剧中看过庭审,学习法律知识,也主要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今天亲身体验整个开庭审理过程,才真正领会到法律的尊严。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律师,知道了律师的职责,就是要根据法律,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尽可能地维护被告的正常权利。通过今天的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你我他。”
担任审判长的卞天翊同学说:“参加这次活动对我触动很深,知道了法律的严谨和法庭的尊严。我长大后也想当一名法官,主持正义,惩罚犯罪,让社会更加和谐。”
霍邱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党支部书记、校长李雪梅表示,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对学生来说是难得的,以往通常都是通过书本、法制讲座等渠道对学生进行教育,只能是口头教育,今天直接来到“法庭”上,因为亲身体验,对学生触动很大,效果非常好。今后我们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载体,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警醒孩子们远离犯罪,培树法治思维,孕育法治幼苗。
活动开始前后,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孩子们参观了法院一楼正厅、羁押室、未成年人法庭,讲解了国家宪法日、羁押室用途、法庭设置等知识,观看了校园反欺凌公益电影《同桌》和普法视频《当哪吒遇上民法典》。
据了解,11月29日——12月5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重点宣传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12月4日是第八个宪法日,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期间,霍邱县中小学除了联合县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外,还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学校微信工作群、班级微信群等进行法制宣传,并组织师生参加了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少工委联合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学宪法守宪法”网络知识竞答等活动。(特约通讯员:王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