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鲁教民函〔2021〕12号)要求,经高校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精品课程52门,优质课程90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民继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民继处
电话:0531-81916583
邮箱:jixujiaoyu@shandong.cn
附件:2021年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拟认定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