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密学校食品安全防护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师生的健康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供餐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具有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等特点,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兰考县要求16个乡镇(街道)中心校、6所局属学校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严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严格工作措施,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兰考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开展排查,兰考县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
兰考县16个乡镇(街道)中心校、6所局属学校是本辖区中小学校外供餐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校外供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的校外供餐活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杜绝“以供代管”“以托代管”,对不具备远距离配送能力的供餐单位,应停止其供餐。
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要按照《河南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要求,明确监管重点,规范检查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措施针对关键、切中要害。
兰考县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确保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要将校领导陪餐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并履行好陪餐监管职责,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供餐单位和学校均要做好食品交接记录,按规定落实留样制度,确保全县师生在校的每一顿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把学校餐厅制作的每一顿饭都做到真正让家长、让社会信得过的营养餐。
四、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
兰考县16个乡镇(街道)中心校、6所局属学校依据本辖区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供餐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学校、供餐单位经营者得到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要督促学校、供餐单位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豫食考核APP”在线学习培训和抽查考核作用,提升学校校长、供餐单位法人代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以及“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
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
兰考县16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学校要将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重点对象,针对供餐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分餐配送和运输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尤其是分餐配送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食品加工方式合规、运输环境卫生、分装过程无污染、配送温度符合要求、配送去向清楚、数据真实可查,坚决查处无相应加工方式配套设施设备、食品运输车不符合要求、食品分餐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行为。
兰考县要求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学校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同时要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长效管理,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供餐单位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2022年3月底前全部接入“舌尖安全网”,提升“智慧监管”效能,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实时在线,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
(兰考县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