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和特色案例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我部于2018年、2020年分两批认定并命名142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
各试点县(市、区)围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为发挥试点县(市、区)的典型引领作用,决定面向142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征集经验做法和特色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典型经验做法综述,2000字左右。
(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学校特色案例,每个试点县(市、区)上报2所学校,每所学校材料1500字左右。
(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广清单汇总表(见附件1),每个试点县(市、区)填报3项以内,每项300字以内。
(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学校特色案例推广清单汇总表(见附件2),每所学校填报3项以内,每项300字以内。
推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可从构建工作体系、机制体制改革、视力建档监测、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改善视觉环境、减轻学业负担、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加强视力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视力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技能掌握率、行为习惯改善率)、促进家长参与、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和机构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进行考虑。
二、征集要求
(一)成效明显,亮点突出。所推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对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有较好成效,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
(二)主题鲜明,数据详实。突出改革创新经验或典型做法应用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避免面面俱到、泛而不精,要有详实的数据支撑,不得虚构和夸大。
(三)语言精练,确保质量。要求文字精练,要点突出,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报送要求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本地区教育部认定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综述和学校特色案例,填写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汇总表、学校特色案例推广清单汇总表,并于2021年12月24日前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电子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与卫生教育处,邮编:100816。
电子邮箱:jsfk@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郑巍,010-66096231(兼传真)。
附件:1.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汇总表
2.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学校特色案例推广清单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