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小学科学实践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1102号)要求,在各地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52个案例入选福建省小学科学实践活动优秀案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双减”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入选的优秀案例,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开展各具特色的科学实践活动,培养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科学素养,深化我省小学科学教学改革,推进我省科学教育改革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4日